发布时间:2024-12-02 04:47:11 浏览:258
本文摘要:非法集资罪在我国法律上有涉及规定,超过一定数额将不会被立案行政处分,那么接下来就回来小编来理解下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罪的数额如何确认的吧。
非法集资罪在我国法律上有涉及规定,超过一定数额将不会被立案行政处分,那么接下来就回来小编来理解下非法集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非法集资罪的数额如何确认的吧。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并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允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与报酬的不道德。2、立案标准:予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私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立案行政处分: (1)发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并未超过上述数额标准,但私自发售导致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出售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3)无法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4)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相当严重情节的情形。
非法集资罪的数额确认根据司法解释: 1、个人展开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归属于数额极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归属于数额尤其极大。2、单位展开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归属于数额极大;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归属于数额尤其极大。3、在明确确认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该以行为人实际索取的数额计算出来。
对于行为人为实行金融诈骗活动而缴纳的中介费、手续费、贿款等,或者用作贿赂、赠予等费用,皆不应算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该将案发前已交还的数额扣减。遇上非法集资怎么赔偿金根据涉及刑事法律规定,对非法集资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救济: 1、驳回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到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一并对可以驳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限定版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害而遭到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到物质损失的,可以驳回附带民事诉讼。” 2、自行驳回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理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到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不予受贿或者退赔。被受贿、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受贿或者退赔仍无法填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自行驳回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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